June 2006

小说改编的电影 June 26, 2006
傲慢与偏见 June 24, 2006
在地铁 June 21, 2006
地铁奇遇 June 20, 2006
古荡 June 19, 2006
撞墙啊 June 18, 2006
情杀案 June 17, 2006
心 性 June 16, 2006
驯养 June 14, 2006
最郁闷的事 June 12, 2006
核桃乳酪卷 June 08, 2006
熠伊毅——一个三角爱情悲剧的翻译 June 01, 2006

June 26, 2006

小说改编的电影

小说改编成电影,成功的往往不多。最近看了三部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。2部是重温,1部是新的。

侏罗纪公园
这部是我大力推崇的。小说比电影好上N多倍。尤其是作者借数学家的口说出的那些话,很能够让人思考。迈克尔·克莱顿的作品改编成电影的,据我所知,还有《刚果惊魂》和《神秘之球》,我看过电影,小说还没有看,等看完了再来汇报观感。而这部《侏罗纪公园》,真的很好,大推。原来拿到的版本,后半部的排版有点乱,我边看边做了些校对,现在看起来应该会好很多了。

史密斯行动
这部是新朋友,看了电影之后,看到有这部小说,就下载了来看看。怎么说呢,我觉得似乎电影还好过小说。可能原因之一是,这部小说本来有个出彩的地方,是作者的写作方式:以男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方式切换来写。可惜,这种类型的演绎方式,对我来说,早就不新鲜了。那么,剥离表层的方式,剩下的核心,其精彩程度,就要打掉一定的折扣。结论:有可读性,但看完后觉得还是电影更精彩,不过,也只是更精彩一点点。

伯恩的身份(又名《七十一号街幽灵》)
这个就是我前两天提到的那篇了。先说一下,我自己对这个版本颇不满意,原书扫描中,有不少缺页,而且,翻译也有缺陷。不过,总体来说,这还是一本挺精彩的书。如果看过电影了,想知道原著是怎么回事情的话,还是值得看看的。

注意,直接点击的话好像出来的编码会有问题,但如果另存的话就ok。

Posted by A. at 05:25 PM | Comments (224) | TrackBack

June 24, 2006

傲慢与偏见

·傲慢

一个朋友,体育很好,一直参加各种运动,并成为佼佼者。最近还知道他曾经是国家一级运动员。所以,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四肢发达,头脑嘛,虽然一直以为他是我认识的人中算得聪明的,却从来以为他的兴趣都是动态的……没想到,最近才发现,他居然也一样喜欢阅读。纸书的藏量应该,而且竟然丰富过我,电子书也一直大量地在看。
会发现这个,源于一次聊天,我谈到了一部电影——Bourne Identity。我说,小时候看过原著,后来还看过Richard Chamberlain主演的根据原著改编的连续剧。我觉得电影改编得很差,跟原著相比,差了好多。于是,那个朋友说,他前阵子刚刚看了pdf版的原著,看得他眼睛抽筋。随后聊着聊着,才发觉这家伙平日,阅读的量居然也颇大的说。

所以,事后反省了一下,发觉,以前没有看到别人的优点,源自于一种固执己见。一直认为别人是某种人了,就没有敞开心灵去感受其真正的内在。这种固执己见,或许,也是傲慢的一种吧。


·偏见

再说回Bourne Identity这部电影。记得看原著的时候,是初中。看了这本书后,初二的生日,同学兼好友送我的生日礼物是这个作者的另外一本书,《杀手集团》。似乎罗伯特·拉德勒姆和杀手干上了,作品的主角都跟这个行业相关。(题外话是,我最早的枪械知识,都是来自于罗伯特·拉德勒姆的作品。)
因为对这部作品印象深刻,所以我对于改编的电影,也颇俱期望值。我知道整个故事是怎么回事情,但看到改编的幅度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期,便觉得电影很糟糕了。后来,终于找到了一部txt版本的中译本原著。重新看了一遍。但这个版本,坦白说有点糟糕。应该不是我以前看的那个译本。估计源自某个盗版吧。因为我印象深刻的几个段落的遣词造句,那种恰如其分的翻译,在这次的这个版本中没有出现。不过,好歹也算是重温了一遍。然后再和刚刚提到的那个朋友讨论。他说,他觉得其实电影的改编相当成功,属于改编电影中出色的。
因为对此人的判断力和鉴赏力有了重新的认识和评估,我open了mind,把电影翻出来重新看了一遍。果然。如果不执着于终于原著的那份考量的话,电影的改编其实有很多出彩的地方。第一,这个故事本身是八〇年代的作品,很多背景和现在的差异都极其大,而电影的改编把时代背景移到了现在,所以各个方面的细节就都要做出相应的改动。不带偏见的重新看这部电影,发觉编剧其实抓住了这个故事的神髓和主干,却在其他细枝末节上放胆挥洒。
因此,结论是:抛开了偏见后,发现这部片子,真的不像我以前说的那样糟糕。

傲慢,与偏见,应该是很多人都很容易犯的毛病吧。不过如果能够时时自省,并且努力open mind的话,应该能够克服,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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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e 21, 2006

在地铁

前几天,坐地铁的时候,发现所在的车厢里面,有一张Poster,是英国诗在上海地铁系列里面的一张。
我想,如果我首先看到的不是这首《天真的预示》的话,我不会pay so much attention on this。
不过,1/4的机会,我却恰恰遇到了它。当时心里还咯噔了一下。心想:怎么最近老是遇到它?
近一年来,先是在一篇原创的史话类作品里和它重逢;然后,一个久别的朋友,居然msn的id选取了其中的一句;再然后,去一个老朋友的新办公室,发觉居然他的办公桌上放着William Blake的诗集;现在,又在地铁里面和它相遇。是巧合也是缘分吧。
于是,昨天坐地铁的时候,因为车上很空,行程又很长,我得以慢慢地沿着宽敞的通道,从地铁车厢的这头,走到那头,在每一首诗前站立,品味。
这么一路走过去,除了观品那些诗句外,另外一个念头也不自觉地冒了出来。这么长这么多节车厢,每节还有好几个入口。基本上每个人,进去后,就不会挪动地方。所以,即使两个人,每天在同一个时段,能够坐同一部地铁,能够相遇的机会都不算很多。能够重逢的可能更低呢。
不过,即使是公交车,几率也不高,哦?
还是来看看那些入选的诗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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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威廉 布莱克 William Blake(1757-1827)英国著名的进步诗人和画家

Auguries of Innocence

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
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,
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,
And eternity in an hour.

天真的预示

一颗沙中看出一个世界,
一朵花里看出一座天堂,
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,
把永恒在一刹那间收藏。

宗白华 译

3306041403.jpg

·迈克尔·布洛克 Michael Bullock 英国超现实主义诗人,是英国著名诗刊《表达》的创始人。其诗作既有超现实主义的梦幻色彩又富于东方意蕴。除写诗外,还翻译过我国唐代诗人王维以及其他诗人的诗作150余种。

Butterfly

The first butterfly of spring
orange and purple
flits across my path

A flying flower
that changes
the colour of my day

蝴蝶

那春天最初的蝴蝶
橘黄而紫红
轻快飞过我的路

一朵飞翔的花
改变着
日子的颜色

董继平 原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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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威廉 华兹华斯 William Wordsworth (1770-1850)英国浪漫主义诗人

Daffodils (1804)

I WANDER'D lonely as a cloud
That floats on high o'er vales and hills,
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,
A host, of golden daffodils;
Beside the lake, beneath the trees,
Fl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.

Continuous as the stars that shine
And twinkle on the Milky Way,
They stretch'd in never-ending line
Along the margin of a bay:
Ten thousand saw I at a glance,
Tossing their heads in sprightly dance.

The waves beside them danced; but they
Out-did the sparkling waves in glee:
A poet could not but be gay,
In such a jocund company:
I gazed -- and gazed -- but little thought
What wealth the show to me had brought:

For oft, when on my couch I lie
In vacant or in pensive mood,
They flash upon that inward eye
Which is the bliss of solitude;
And then my heart with pleasure fills,
And dances with the daffodils.

水仙

山间谷中,百云漂浮。
我如白云,独自遨游。
忽见水仙,黄花清幽。
湖边树下,摆舞不休。

犹似银河,闪耀繁星。
水仙连绵,一望无垠。
千万花朵,入眼清新。
迎风摇摆,活泼欢欣。

郭沫若 原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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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凯瑟琳·詹米Kathleen Jamie于1962年出生于苏格兰的西部, 2004年她获得了英国最大的诗歌奖—前进奖。

The Blue Boat

How late the daylight edges
toward the northern night
as though journeying
in a blue boat, gilded in mussel shell

with, slung from its mast, a lantern
like our old idea of the soul

蓝色的船

醉人的黎明已去
夜幕也将随之来临
仿佛旅行
在蓝色的船里闪烁

桅杆上升起的灯
如我们心灵的诗语

文爱艺 原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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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e 20, 2006

地铁奇遇

今天坐地铁去上海马戏城。过了人民广场,就很空了。坐在我左边的一个人在看报纸。既然摊在了我面前,自然没有不看的道理。坦白说,当时,我只注意了报纸,连看报纸的那人是男是女都没有留心。
报纸正好翻在一页,说网上有网友发起一个单身腕带活动。在地铁上佩戴上一种专门的腕带,就等于告诉周围的人:i am available。如果有人看到了对方带着这个腕带,而对对方有感觉的话,就可以大胆上前表白。
比较rp的是后面的评论。据说上海目前的单身男女数量已经相当可观,此举有望缓解单身男女渴望爱情又苦无机缘的矛盾,云云……
我看着那篇报道,忍不住笑起来。虽然没有笑出声,却似乎引起了报纸主人的注意。我瞄了此人一眼,有看没看到的,继续看此人手里的报纸。(似乎,在地铁里看人家摊开着的报纸,是很正常的事情,哦?)
然后,到站了,我便起身下车。
没想到,边上那个人,也收起了报纸,随着一起下了车。

出了地铁车厢,我正打算上自动扶梯,却被叫住,回头一看,正是刚刚坐我边上那人(主要,我是以他手上的报纸,以及腕上那块手表,辨认出来的。)
其实,是个不难看的男生,近180的个子,清爽的板刷头,没带眼镜,给人的感觉也不算浮滑。
“我知道我这么说很冒昧……”(知道还说,我想)“我平时不是这样的人……”(我管你平时是哪样的人啊)“不过,刚刚看的这篇报道,觉得很有感触,你刚刚也在看,对吧?”(是啊,我不光看了,还笑了呢)“那篇报道里面说,有时候,缘分,不争取的话,错过就是错过了。”(我怎么没有留心到这段?)“我真的不是坏人……”(坏人难道还在额头上刻字?)“我只是,很想和你交个朋友。我看你手上没有戴戒指,应该还是单身吧?”(艳遇?我到此时,终于明白了对方的重点。)“我叫姜XX,我知道这样冒昧地要你的联络方式,很不妥当。”(4242,偶心里附和)他掏出笔在报纸上写了什么,递给我。“不知道你平时上网吗?这个是我的QQ和msn,其实大家能够相遇已经不容易。”(你漏了说‘茫茫人海’……)“我真的很希望能够和你交个朋友。可不可以,考虑一下,大家可以先了解了解,要是你觉得愿意给我一个机会,请加我,好不好?”
小伙子,二十五六上下,感觉上倒的确不是个搭讪老手的样子。我很想说:勇气可嘉,要加油哦,说不定下一个女生,就会答应你了哦。
一直没有接他的话茬,是在考虑,如何拒绝,又不太伤人家的自尊。毕竟,男生,能够有这种勇气的人,现在真的不多啊。但尽管我欣赏他的勇气,却实在不觉得,只是那么照了个面,同坐了几分钟地铁,就可以对谁生出什么感觉来。
又或者,只是他并不合我的眼缘?
权衡来去,想了个应该不算太伤人的说法。我说:“我觉得你说的话很打动人,而且我也很钦佩你的勇气。我相信,任何一个单身的女孩子,听到你刚刚的那些话,都会被打动的。如果我不是已经有男朋友了,也一定会想多了解一下这个勇敢的男孩子的。所以,以后,要是真的看到了合眼缘的人,还是要有勇气哦。”
靠,现在看起来,这段话,似乎有点做作。当然,当时,讲的时候更白话一点,没有写出来的那么文诹诹。不过基本上就是那样的意思啦。
相信,这样的说辞,应该不会让对方太过受伤或者尴尬吧。
不过,这个还是我第一次被人“搭讪”兼告白呢。(算告白吗?对方可是个认都不认识的陌生人哦。)我要是有他这样的勇气,该多好啊……

Posted by A. at 08:46 PM | Comments (1061) | TrackBack

June 19, 2006

古荡

8年前,我还在HP的时候,用打印机,以魏碑,在A4纸上,打了老大两个字“古荡”,贴在我的办公区域里。
无数人来问,这个“古荡”到底是啥意思。那时,刚刚开始有互联网,网络搜索远不像现在那样方便,网上的各种资料也少,因此,我不答,便没有人知道。于是,传啊传的,“古荡”二字,居然就成了一个传奇的不解之谜。每每被问之,我总是笑眯眯地回曰:“不答。”
于是,“古荡”二字的传奇性日渐增强,甚至,还出了一个版本说,这二字,是我用来“比武招亲”用的,哪个楞小子知道答案,我便会以身相许。
事实上,这两个字,是在经历了至痛,沉淀了阴郁的心思,挥别了躲在公司卫生间里面抹眼泪的状态,渐渐开朗起来的我,在那段日子里面的唯一冀望。
古荡,是去到一个地方的中转站。那时,只是想着:我要积攒年假,然后,再去一次。去看萤火虫。

刚刚,在看古清生的美食散文《味蕾上的南方》,突然,又见老朋友跃入眼帘:
  有一条天目山路,还有古荡,未及察觉已经出了杭州城。从地图上看,富春江流域的大部皆属杭州,是杭州的山水。富春江到了杭州,叫钱塘江。而往上游去,是新安江。杭州在在唐朝以前,便是一个山中钱塘小县。

虽然,只两个字而已,没有其他任何的描述了。可这两个字,却又再次把我拉到了8年前。

“到底什么是‘古荡’啊?”
我笑眯眯地说:“不答。”

何日再古荡?

Posted by A. at 07:42 PM | Comments (307) | TrackBack

June 18, 2006

撞墙啊

很久不去某个bh的bbs,今天偶然去逛,果然,每次去必然碰上bh事。
看到一个人在那里发了个帖感叹,原帖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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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喜欢的人告诉他爱我,怎么办?

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,把脚扭了,吃樱桃把舌头咬了,连带的核一起进肚了......
有点晕的感觉,怎么办....
晕死了,不知道想表达什么了......
虽然他后来又收回了,他说不想给我负担,给我时间考虑,但是话收回,感情不收回.........
怎么办......
撞墙.......撞墙.........

☆☆☆匿名于2006-06-18 00:12:29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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汗,我看了也撞墙。撞墙、抓墙、挠墙、抠墙ing……看来此君S的潜质颇深厚,值得好好挖掘。被喜欢的人告白,难道不是最幸福的事情吗?别人苦等都盼不来的事情,此人遇上了,居然还在那里JJWW的“怎么办”,真是给他气短一个啊。
所谓贫富差距悬殊,原来,感情上也可以这样呢。

Posted by A. at 08:11 PM | Comments (1783) | TrackBack

June 17, 2006

情杀案

一直喜欢古典诗词,因为那种韵律,让我的心,跟着一起beating、beating。
有时候,古诗词,明明很优美的古诗词,也会很搞笑,比方说,日照香炉生紫烟;比方说,日出江花红胜火……其实,会笑,因为对它们都太熟悉了,所以突然衍生出其他含义后,就特别好笑。当时会大笑,事后,每当念及,无论身处哪种场合,都会禁不住嘴角上扬。

不过,偶尔,新诗也有打动我的,比方说,夏宇的诗。

最早接触她的诗,是那首著名的《甜蜜的复仇》。

《甜蜜的复仇》
  
  把你的影子加点盐
  腌起来
  风干
  
  老的时候
  下酒

觉得有意思,所以找了她的诗集看了点。她的造句系列,也颇有趣,极短,但有些颇值玩味:

《造句》
  
  不得不
  
  不得不
  留下脚印
  谦虚和善地
  在他们
  永远未干
  的
  心
  
  就
  
  就走了
  丢下脏话:
  “我爱你们。”
  
  然后
  
  排好队 买票
  进场 看电影之类的
  然后吃饭
  证明这事的人说了
  
  其他
  
  其他都是零碎的东西
  胶带、笔套
  裁掉的纸
  画歪的线
  指甲刀、卫生纸
  不断滴着的
  伞缘上的水
  灰尘
  声音
  爱

而今天,突然牵动我,而念及的,是她的《情杀案》。


  
  《情杀案》
  
  我深怕
  在我偷偷写着你的名字的时候
  突然就死了
  于是
  世界知道了他们不该知道的
  
  并且以为那就是最后的
  而他们自己
  显然是最了悟的
  
  写你的名字
  只是为了擦掉
  但我深怕
  来不及了
  于是一切都发生了
  
  而那时
  你把烟蒂按熄
  从凹陷的躺椅中站起
  灰蓝的衬衫打着
  慵懒的皱褶
  在街上
  闲闲的走
  
  闲闲的走
  红灯亮了
  缓缓停住——
  灰蓝
  已经到达忧郁的极限
  为我所深深爱悦
  喜欢
  
  
  
  读这首诗的时候,脑中响起的,是这首巴赫的A小调小提琴协奏曲。不要问为什么,音乐有时候没有理性,只有直觉。放在这个页面音乐的版本只是我网上随手找到的,下载后听了却并不特别喜欢。总觉得这个版本缺了口气,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我读这首诗时浮现出来的音乐感觉。其实,浮现出来的不光是音乐,诗的本身,已经有了强烈的画面感,所以,读的时候,就如同在看一首完整的MV了。可惜,音乐未够喉。



Posted by A. at 07:45 PM | Comments (1489) | TrackBack

June 16, 2006

心 性

C女一向是个作风大胆什么都敢说敢问的人。曾经有过追问某女初次经历并转身就大肆宣扬和追问某女有否ogasm的“事迹”。
今次,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,谈到了日前娱乐圈里被搅得翻江倒海的王菲生子事件,C女又开始了她的大胆且无厘头的揣测:你们说,姓李的那个,几乎就是人见人厌的了,王菲怎么就会喜欢上他呢?按说,她那时跟小谢好,我倒还想得出为什么,传说20郎当的男孩子,就跟直升机似的,厉害到不行。(在说到“厉害”两字时,她还特地停了一下,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光瞟了我们一圈,以确定我们是否明白了她所指)而那个姓李的,人品又这么烂,长得也不好看,声音也跟个白痴没两样,简直就是凡是我们看得到的地方,完全就是一无是处啊。那他的长~处~,是不是其实是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呢?
一直觉得C女是有点那种唯性论的人。反之,C女看我,也一直觉得我活在不属于成人的世界里,太过唯心。我讨厌那个姓李的,是朋友都知道。但在王菲的问题上,他是否真的骗了她,或者是否真的骗得了她,我却不确定。或者说,我的确认为,他对她,是因为有所图谋,才会去追求的,但她是否真的是被蒙骗了,其实一直不确定。
大家都觉得她酷,她高高在上,其实,她一直只是个渴望有个人能够关心她、爱她、不背弃她,能够愿意和她共同组建平凡家庭并日日相守的女人而已。
那么,如果他能够给她所要的这些,并且如果她能够有办法控制住他,让他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面不会背弃她的话,她为什么不呢?如果快乐可以买到,而那些代价对她而言又不算贵的话,为什么不呢?

有些人,只要有性就可以,不想把心放进去;有些人,有了性,渐渐地把心投入;而有些人,因为给了心,才可能有性。唯心论,或者唯性论,以我自己的标准来批判,也许会偏颇。但无论如何,我总是相信,这个世界上,总有一些东西,不是那么物质的。有时候,稍微唯心一点,也许会让自己多了个受伤的机会。可如果永远只是唯性的话,难道不是永远没有了真正交心的机会?唯性的话,获得的只能是生理上的ogasm,可如果一旦灵魂能够交融,那时的震撼,应该远胜于单纯的生理快乐,或者说,那时即使生理的快乐,都要远胜于唯性所获得的数倍吧。

Posted by A. at 05:03 PM | Comments (292) | TrackBack

June 14, 2006

驯养

《小王子》是家喻户晓的童话,相信每个人看它的感受,都不尽相同。

昨天,走在路上,听到一间唱片店里传来了《暗香》熟悉的调子,于是,不期然间,小王子里面的一段话浮上心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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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王子说,“什么叫‘驯服’呢?”

  “这是已经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事情,”狐狸说,“它的意思就是‘建立联系’”

  “建立联系?”

  “一点不错,”狐狸说。“对我来说,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,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。我不需要你。你也同样用不着我。对你来说,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,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。但是,如果你驯服了我,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。对我来说,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;我对你来说,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。”

  “我的生活很单调。我捕捉鸡,而人又捕捉我。所有的鸡全都一样,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。因此,我感到有些厌烦了。但是,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,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。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。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,而你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。再说,你看!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?我不吃面包,麦子对我来说,一点用也没有。我对麦田无动于衷。而这,真使人扫兴。但是,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。那么,一旦你驯服了我,这就会十分美妙。麦子,是金黄色的,它就会使我想起你。而且,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…”

  狐狸沉默不语,久久地看着小王子。

  “请你驯服我吧!”他说。

  “我是很愿意的。”小王子回答道,“可我的时间不多了。我还要去寻找朋友,还有许多事物要了解。”

  “只有被驯服了的事物,才会被了解。”狐狸说,“人不会再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的。他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。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,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。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,那就驯服我吧!”

  “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?”小王子说。

  “应当非常耐心。”狐狸回答道,“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,坐得离我稍微远些。我用眼角瞅着你,你什么也不要说。话语是误会的根源。但是,每天,你坐得靠我更近些…”

  第二天,小王子又来了。

  “最好还是在原来的那个时间来。”狐狸说道,“比如说,你下午四点钟来,那么从三点钟起,我就开始感到幸福。时间越临近,我就越感到幸福。到了四点钟的时候,我就会坐立不安;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。但是,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,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…应当有一定的仪式。”

  “仪式是什么?”小王子问道。

  “这也是一种早已被人忘却了的事。”狐狸说,“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,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。比如说,我的那些猎人就有一种仪式。他们每星期四都和村子里的姑娘们跳舞。于是,星期四就是一个美好的日子!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园去。如果猎人们什么时候都跳舞,天天又全都一样,那么我也就没有假日了。”

  就这样,小王子驯服了狐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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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,《暗香》只是一首歌而已,但因为某些原因,它不仅仅只是一首歌了。

Posted by A. at 02:58 PM | Comments (1579) | TrackBack

June 12, 2006

最郁闷的事

逛BBS,一个不用注册,可以随意取ID,爱叫啥就叫啥,马甲随便披的BBS。看到一个帖子。起因是一个MM说大学毕业吃散伙饭,发觉她一直暗恋的男生,居然也暗恋她很久了。但散伙后天各一方,她郁闷而且迷茫了。于是,引出各种跟贴。结果,有个MM上来自爆她生活中最郁闷的事情。我看了,一开始觉得没什么,后来,越想,越替她郁闷啊~~~~当年,也曾经有过在自己暗恋的男孩子交了女朋友后,我才发现自己的感情,但为时已晚的经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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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郁闷了很久的一件事

高中时某死党上大学之后同学聚会带了他的女朋友过来……我才发现……啊……原来我喜欢他阿……

这还不是最郁闷的,更郁闷的就是

我到了很久之后
才知道他在高中的时候一直暗恋我未果,大学时候才另外交女朋友的……(他自己说的)不过交了之后才发现那个女孩才是他的最爱。
我晕,我高中时候根本就是个男人婆,怎么知道会有人暗恋我?而且太迟钝了!!

我说老兄,你不说,我咋知道呢?

太郁闷了……

有谁比我更郁闷的?因为这件事,我现在还没交男朋友。

☆☆☆……于2006-06-12 15:20:50留言☆☆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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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A. at 04:29 PM | Comments (130) | TrackBack

June 08, 2006

核桃乳酪卷

做了个好吃到不行的东东。据说,方子来自澳洲的蓝带厨艺学院,虽然我不知道那个学院到底多牛,不过,东西真的好好吃啊。

以下的叙述,来自一位网名叫Yoki_pei的MM,是她按照方子做的做法和心得,我会在完结后加上自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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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面团:
1.面粉:200G
2.奶油奶酪:180G
3.黄油:180G
4.糖:45G
B:卷层内馅:
1.坚果碎(核桃 杏仁 花生)1杯 PS:我用的是70%的核桃+30%的杏仁
2.黄糖1/2杯(没有也可以用白糖代替~我觉得只有颜色不同~不过千万不要用红糖啊~~)
3.肉桂粉2/3茶匙(肉桂粉的香味太牛XX了~哈哈~~不过味道一般~所以稍稍加一点可以起到嗅觉上完美的享受~~没有不加也可以的~)
C:涂面:
1.蛋青一个+水少许(我用的比例是1:1~~搅拌均匀~用打蛋器吧)
2.糖粒少许(少来点吧..哈哈~~糖涨价了~~)
PS:为什么要刷蛋青呢~~~因为会亮晶晶的~~我喜欢~~

做法:

1.奶油奶酪和黄油放到室温 然后打发~
2.在1中加入糖 然后继续打发~~发发发~~
3.加入面粉搅拌均匀~分成两个大面团~分别用锡纸包好
4.放到冰箱醒发至少30分钟...(超级罗嗦:要用锡纸分别包好哦~不然变干干的.)
...(在这个时候可以做内馅啦)内馅做法:就是全部混合~..^_^~~简单...
5.30分钟后取出其中一个的面团~~(留一半在冰箱里~因为做的比较慢~另一半会回温~~那就不好整形了)
6.把面团杆成一个圆形薄片~大概10寸哦~~
7.在表面洒上干果黄糖碎~~
8.像切蛋糕一样切成三角形(大概分成了16份)~~再分别卷起来(形状酷似牛角面包~~但是比他小很多的说...)
9.烤箱预热150度~~(烤制的时候也是这个温度~是摄氏度哦~~)
10.在饼表片刷上蛋青~洒上糖粒~进烤箱(中层)烤15到20分钟~表面金黄就可以出炉了~~热的时候不能吃..要凉了才会酥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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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来谈我的制作过程和心得。

我在做这个之前,先做了个柠檬乳酪蛋糕,用了一块cream cheese的3/5,同时,做cream cheese cake的时候,也需要融化的黄油,所以,还剩一点,很尴尬,所以我想到了利用剩下的材料做这个乳酪卷。可原来方子里面,cheese和butter的分量一样,而我手上只有100gcheese和50g的butter,于是我想,减少butter的含量,或许也是可行的啊。试试吧。

于是,根据原方的比例,我把已经在室温放软的一共150克cheese和butter放在一起打发后加入糖粉,继打发后,放入80g的面粉。不过发现80g似乎太少了,拌入打发后的cheese&butter后,感觉上不行,于是根据感觉又加了2次,估计总量至少在100g了,用橡皮刀切拌均匀后,团成团,包入保鲜袋,入冰箱冷藏。我正好有事出门,所以冰的时间远比方子里面说的半小时多很多。

再来说内馅。我把核桃肉,用150度烤了五分钟,冷了后,用粉碎机打碎。拌入糖粒和肉桂粉。肉桂粉真是香呢……

然后的工作,是整个里面最难的一步。就是要把冰硬的面团擀成一张圆薄片。不过,总算完成了。然后,撒上内馅,切成16等分,卷起。

顺便说一句,我在最后的4个里面,double了肉桂和核桃的量,更香了呢。

Resize of Image(226).jpg

排入烤盘,入烤箱150度17分钟。期间,房间里面充满了乳酪和肉桂的香气……实在是好闻到不行啊。

等凉了以后,我尝了一个。嗯~~~~好吃到不行呢。

虽然可能肉桂的味道比较抢,所以乳酪的味道不是很显著,不过,乳酪香+核桃香+肉桂香,真的好吃啊。

Posted by A. at 03:27 PM | Comments (1131) | TrackBack

June 01, 2006

熠伊毅——一个三角爱情悲剧的翻译

还记得五月初时候那篇古文吗?
有没有看晕掉?
想看看到底是怎样一个爱情悲剧?

Here comes the translation part——

全文大意如下
羿的后裔熠,住在彝族聚居的地方为人看病,医术高明。熠去世的阿姨有一个孩子叫伊,伊容貌美丽,仪态万方,神采奕奕。熠爱上了伊,送衣服给伊讨他的欢心,伊不要他的衣服,穿着别的衣服示意他不喜欢熠,熠觉得很伤心。伊旅行到一个城市的时候,经过一个阴凉的地方,毅在那里下棋,他仪表堂堂,容光焕发,擅长下棋,服饰不羁而神情飘逸。毅看到伊,彼此间都很有好感。
第二天,伊与毅一起下棋。毅送蜴给伊,伊送衣服给毅。伊生病了,病中叫着毅的名字,病越来越重,靠在椅子上痛苦的呻吟,毅也跟着一起感到痛苦。毅去求见熠,想请他医治伊,熠要挟毅让他离开逸。毅为了让熠给逸看病,借口熠更适合伊离开了不再回来。
熠到伊所在的城市医治伊,怀疑他的胰脏出现了疮痍,于是用蚂蚁入药医治他,但是伊马上出现了腹泻呕吐的症状。熠又割来薏米作药,伊终于康复了。但是伊经常会想起毅,也经常在梦中念着毅的名字,熠跟伊说毅已经离开了,熠想要强迫伊。伊愤怒之下自缢而死。熠伤心之余大病一场,最后也死了。

by the way:以上原文及翻译都来自网络,我不过是个转贴的人。

Posted by A. at 09:37 PM | Comments (2062) | TrackBack